在线投诉:1.由于生意需要,我本人在业务员引导下,在平安普惠贷款15万元(实际到帐14.55万元)。平安普惠合同中期初服务费3%(4500元),年利率8.4%,月保险费率0.76%(1140元/月),月服务费0.53%(795元/月)。由于贷款费用太高和不合理收费,我于2019年5月20日前,卖掉济南唯一住宅还清贷款,月付和结清款共计:193449.38元。 2.现望国家按照法规,追回我本人贷款中不合理的费用,期初服务费3%(4500元),月保险费0.76%(1140元/月),月服务费0.53%(795元/月)。 3.我本人保证以上全部都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