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我在“平安普惠”借款12200元,到账12200元,分20期还款,目前已经还了16期,就已经还了13658.35元了。
另外一份借款20000元,到账20000元,分36期,目前还了28期就已经还了24875.76元,这两笔放款方均为陆金所。
目前发现该公司在我的借款当中搭售保险费,并收取各种服务费,这样就增加了我的综合息费,已经超过36%,并且保监局194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以捆绑搭售保险,已经违规。另外收取的服务费也算是综合息费的一种。
“平安普惠”利用放款人资金高利转贷是否已经违规,请有关单位严查。
本人现要求平安普惠给我退回保险费以及多余的利息。并提供合同原件,如果收取服务费必须给我开具发票,这是我作为一个消费者应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