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猕猴桃”APP贷款,额度2500元,使用时间5天,但是实际到账是1375元,扣除了服务费1125元。
加上利息12.50元,所以我2月15号下午还款1387.5元,就是全额还款。扣除的1125元,我不明白,那是什么钱,怎么提前就扣下了呢?合同上根本就没有显示有扣除1125元的提示,明显讹人的陷阱。
我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
1.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服务费和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2.《关于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第四部分: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不得撮合或是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资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我要求他们给我道歉。现在还天天给我发逾期催还短信,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侮辱和精神损害。特此,提出让他们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13875元。订单号:1234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