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和2009年在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邮政储蓄所办理存款业务时,业务员向我推荐了一种五年期的保险,并承诺会比银行的利息高,由于对他们的信任,我就办理了这种保险,先后共计3万多,可到2013年到期时发现利息都没有银行的多,我找了几次,他们就是一再推诿。我想知道他们这种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的这种欺诈行为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国家一再讲法制建设,和谐社会,他们却利用特殊身份欺诈老百姓,如果连银行都不可信,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
我在2008年和2009年在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邮政储蓄所办理存款业务时,业务员向我推荐了一种五年期的保险,并承诺会比银行的利息高,由于对他们的信任,我就办理了这种保险,先后共计3万多,可到2013年到期时发现利息都没有银行的多,我找了几次,他们就是一再推诿。我想知道他们这种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的这种欺诈行为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国家一再讲法制建设,和谐社会,他们却利用特殊身份欺诈老百姓,如果连银行都不可信,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