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5月18日经河北省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故城营销部工作人员推销投入强制险;自燃险;第三方责任险;盗抢险及其他车辆保险,并明确说明投保不计免赔险。微机输出保单后我按工作人员的指示在保单上签了字。2013年1月25日车辆被盗并报案。2013年4月1日保险赔赏保险金109713元,经测算车现值208340元,经评估单位评估车值191000元。我与营销部工作人员理论,为什么盗抢险保额和自燃险保额不一致并且没有给盗抢险入不计免赔,工作人员答复说:保单是微机自动输出的他们没权利更改,原因是公司内部规定将该车定为易被盗车型,盗抢险按车值少入20%并且不给入不计免赔20%险,我给工作人员要内部规定工作人员不给。虽然我在他公司的保单上签了字,我也不知道他公司有这个内部规定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我,再者保单上也没有注明,保险车辆出险后才发现了这些问题,保险公司不是骗人是什么?我强烈要求保险公司按法律法规给予赔赏,并提醒广大人民注意保险公司的这些骗人行径。
我的证据有:河北省大地保险的保单,和保险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及经理的理论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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