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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未履行银行帐户服务合同导致直接损失6.8万

投诉主题:邮政储蓄银行未履行银行帐户服务合同导致直接损失6.8万
投诉目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投 诉 人:程先生
投诉时间:2013-11-28 投诉地区:广东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11674

您好!2013年6月9日当天中午13点半左右,我出门办事检查卡包时,一时未找到自己的邮政储蓄卡,担心被盗刷取款,随即拨打邮政储蓄银行客户电话95580将帐户进行了紧急挂失并挂失成功。大概13:58分,我的手机(1598957****)陆续接到10笔2000元短信提醒的取款,14:11左右短信提醒48000元的取款,共被取款计68000元。于是,我在当日向银行沟通咨询。经和银行多次沟通,银行解释承认可能其内部的问题,同意最多承担一半的损失。我认为银行应该承担全部绝大部分损失,原因如下: 1、我已挂失成功,挂失成功后才提醒被取款了6.8万的金额(有挂失记录和录音)。 2、我在该行办理了银行帐户存款服务及帐户变更短信实时提醒服务,即与该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应当保障我的的存款安全。而且一笔48000元的被取款是在柜台被取走的,银行未能尽到严格的身份审核义务和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 经前期和银行沟通核实被取款地点发生在深圳,经多次向中国邮政储蓄深圳分行、深圳银监局、中国邮政储蓄总行信访、沟通,投诉,因一直未协调解决,现申请向贵处投诉,因已持续了5个多月且我个人生活上也有非常大的经济压力,期望贵处能尽快协调解决。 相关证据材料,稍后邮件发送到贵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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