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6月30日本人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文锦渡支行贷款购买房,因有提前还款的打算,事先询问办理业务的客服经理罚息的问题,回复是只要还款1年以上,又按银行的正常流程操作就没有任何罚息。
二、2012年9月13日,本人第一次提前还款,中国银行未收取任何罚息并出具证明(后附)
三、2013年8月10日,本人再次前往中国银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柜台人员告知9月10日可办理业务,但有3个月的罚息。本人在8月12日联系客服经理,他称今年中国银行减免政策收紧,1个月只有3笔可减免。让我发条短信给他手机号尝试申请,本人立刻编辑短信发送给他。8月29日,时间过去十几天,本人主动致电客服经理,回复称忘记了,现在申请不了。
8月29日,本人致电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反映情况,8月30日,0755-22338819的一位自称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回电,称现在还钱只能减免2期罚息或者排到12月减3期罚息,本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之后再没有人回复。
四、9月5日,本人再次致电客服电话。9月6日,0755-22338803一位自称中国银行个经部一把手的女士回复,称银监会2012年10月专门针对中国银行下发文件,规定不能随便减免客户的罚息,现在我的减免申请只能等到10月份,而且只能减免2期的罚息。本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时,该女士叫嚣到:那你就按照你的方法去投诉吧。
五、9月9日-11月4日,本人通过深圳银监与他们沟通,但回复电话始终都是0755-22338819同一工作人员。质问他有没有调查,不说话。问为什么还是他回复,他反问我为什么不能是他。银监会称只对触及法律的银行行为有约束力,我的这种投诉只能通过我自己与他们沟通才行。可是11月4日0755-22338819同一工作人员再次回复我,开口就是:是某某吧,我是中国银行的,你给银监的二次投诉我们收到了。我们银行的态度还是一样,不减免正常利息。
六、本人觉得银行不兑现承诺在先,后与其沟通太难,时间已过去2个多月,本人准备的提前还款资金也闲置2个多月,因为银行的行为导致我没有提前还款,而银行按正常每期还款收取我的利息是需退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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