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11月3日通过同城网链接到优博团网,参加该网站中的中石化.中石油购加油卡活动,项目是实付2580元购3000元中石化加油卡(另一项活动是2570元购3000元中石油加油卡),卡的有效期为3年,当时网上显示参加人数已经有262人。我按照他的支付方式上看到,从招商银行的汇款不是直接汇到商家(优博团网),而是汇到快汇宝,我当时认为快汇宝应等同于支付宝一样(作为第三方支付方式管理),于是我非常放心通过招商银行将款支付到快汇宝。款支付后几天一直未接到快汇宝和商家的任何信息,我多次登载上优博团网网站与他的客服打字联系,催促何时发货?他们的客服一直说已经发货,让我等待(我将联系的内容拷贝留存)。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我发现优博团网网站已经不能登载,此时我已经感觉上当了,于是我第一时间打给招商银行的电话,了解该款项能否通过他们冻结,银行告诉我该款已经打入快汇宝,叫我赶快与快汇宝联系并告诉我我订购时的订单号(671221)。我接着打快汇宝的客服电话(4008822311),快汇宝的客服经过查阅后告诉我,他们在收到招商银行打过来的货款后的第二天就支付给商家(优博团网)。我当时非常生气,指责快汇宝为什么一直没有和我联系过就将钱款支付给商家(优博团网),我问到为什么没有确认我收没收到货物或货物有无问题就给商家打款,这是极为不负责任的,因此我要求快汇宝赔偿我的损失,他们当时表示会向公司反映,接着当天告诉我,他们也与商家失去了联系同时说他们也是“受害者”并告诉我商家的电话(1831020****;4000066345),我按照快汇宝提供的商家电话联系不上。同时,他们的客服还告诉我已经又有一个上当的客户也打来电话并报了警,并告诉我他们公司已经将商家的账户封存了,好像账户中还有钱(未来的及全部转走)。几天后快汇宝说他们在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时不给报案,只有我们是直接受害者才能报案,希望我快点在当地报案。于是我在2012年11月28日在武汉市青山分局轧钢派出所报了案。
之后,我多次与快汇宝联系无果(我将报案的资料和与优博团网客服联系的资料等都传给快汇宝公司)。与派出所联系他们的意见是叫我直接找快汇宝赔偿我的损失或上法院去告快汇宝。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希望你们关注此事,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附上快汇宝公司的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大道展涛科技大厦23A06客服部
传真号:0755-23001836
邮箱:servico@dinpay.com
4008822311@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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