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6月24日在上海永达通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吴宝路799号)和该4S店贷款专员签署了一份汽车贷款合同(编号:1202293),现投诉如下:
1、在我签署汽车购车协议和贷款合同后,销售人员现场仅给了我一份定金收据,其他我签署的文件一份都没有给我,在我多次讨要的情况下才将购车协议正本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给我。
2、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在4S店没有收到我首付款也没有对我进行任何电话调查的情况下,第二天(6月25日)就将贷款金额打到4S店账上,属于违规操作。
3、4S店贷款专员在我提出抵押合同上面户籍地址有错的情况下为了偷懒,跟我解释说金融公司不会查这个,就依然使用错误的户籍地址让我签字。
4、当我咨询提前还款手续费是多少时,贷款专员说是5%-8%之间,但是没有告知我什么条件下应该是5%,什么条件下是8%,当我拿到贷款合同时候才发现具体条款。
5、实际贷款利率和销售人员之前告知的利率不同,销售人员之前说是年利率在百分之6点几,而实际上我通过还款计划表计算出来的年利率是7.2%。
6、签完贷款第三天我因为觉得贷款利率较高,提出取消合同。4S店贷款专员说可以,只要付1000块违约金就可以了,我同意支付违约金,但是还没等我将违约金转账给他们的时候,他们又告知我不能取消合同。理由是上汽通用金融公司认为我个人的信用记录非常好,能还得起款,所以不能取消,这种理由难以让人接受,金融公司也没有人打电话给我了解情况。
7、上汽通用金融公司贷款合同字体很小,让人根本来不及现场看清各种条款。
8、4S店24小时服务热线上班时间经常没人接听。
现要求如下:
因为上汽金融公司(GMAC-SAIC)在我没有支付首付款的情况下就放款,属于违规操作,我现在要求取消贷款合同,4S店退还贷款给金融公司。如果不能解除合同我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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