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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伪造合同没人管 诈骗钱财没人问

投诉主题:中国人寿伪造合同没人管 诈骗钱财没人问
投诉目标:中国人寿 投 诉 人:李先生
投诉时间:2013-06-18 投诉地区:天津市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81409

我今年74岁,居住在天津市河西区。中国人寿非法获取我的个人、家庭成员、财产的信息,并以这些信息为资料伪造保险合同,并以我及孩子的名义虚构投保人及被投保人,并在其伪造的保险合同中伪造我及孩子的签名,伪造我们签名的声明及授权书。中国人寿在别人不具备的优势即其与农业银行订有《代扣代缴协议书》条件下,采取利用其伪造的保险合同、伪造的声明及授权书为手段及条件,从农业银行采取非法手段、利用不具备真实性只是其单方面伪造的条件,把我的存款骗取走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提、转款功能的声明及授权书其等同于金融票据。在这种与农业银行订有协议的优势条件下,在隐瞒事实不通知我本人而且也不是我本人真实意思表达的情况下,采取伪造合同、伪造提、转款金融票据的手段达到满足协议规定的提、转款条件,达到非法占有我个人财物为目的的行为,是民法中规定的典型“欺诈行为”,是刑法中规定的典 “诈骗行为”。但是在一审、二审中我败诉了,法官判决因保险合同未签字,合同不成立,证据不足中国人寿不违法。在我出具的证据及农业银行出具的证据都很充分的情况下,在我们的证据都经的起论证、辩证的情况下,中国人寿只有其伪造的保险合同为证,我不知道法官还要什么证据。伪造的签名不是签名,我可以理解为以他人名义任意订立合同、代其签署声明及授权书,把其财产转至我名下,不违法。这种在法律的保护下无法无天、任意枉法,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要举报,我要抗诉。请广大人民支持,请广大媒体给予关注,我无偿提供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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