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下午3:40分左右,我在中国农业银行石狮城标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在里面存进了2500块钱,2013年5月15日晚18:30左右,我登陆网上银行发现钱全被人家用快钱及快捷的方式转走了。期间,银行卡跟网上银行的快宝都在我身上,我就不知道,怎么会被人家给转走钱了。
发现事件之后,我立马打电话给银行的客服,客服了解了情况后说让我报警处理。我又马上报了警,但是因为我住的地方是福建石狮凤里派出所的管辖区域,办理的银行卡又是福建石狮灵秀派出所的管辖区域。去凤里派出所的时候,他们让我去灵秀派出所,隔天我到灵秀派出所的时候,他们又叫我去凤里派出所,说这是凤里派出所的案件。终于,我又到凤里派出所的时候,他们说,先做个笔录到时候转到灵秀派出所去,我叫警方陪我一同去银行查下转款账户,警方让我自己去找银行那边查清一下账户信息,让银行帮我看看有没有追回的可能,做完笔录下来,都没看到一个民警了,只有一个警察说他是接听电话的,什么都不知道。
去银行那边投诉的时候,他们就回复我会协助警方进行处理,但是钱是通过正规渠道转走的,不是他们的责任,如果不信,就走法律程序去告他们咯。我想说,我在你们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期间,钱莫名其妙被人家转走,大家都不受理,那纳税人跟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
小老百姓出了问题,就没人呢管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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