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安本地建设银行营业厅办理了信用卡,卡号为62216110****7785。后来信用卡升级为了金卡用户,我随即开通了这个金卡,账号为:62596508****9271。开卡规则提示开通金卡后原来尾号7785的信用卡自动作废,但后来登陆我的网上银行还显示尾号7785的信用开账号存在,并无法删除,为了账号安全我点击了挂失尾号7785的信用卡。现在尾号9271的信用卡账单上显示尾号7785的信用卡有50元扣款,我已拨打了建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电话进行沟通但对方不同意返还扣款。
我投诉的理由是:1、为什么作废了的尾号7785的信用卡账号还出现在我的网银上,并且无法删除,导致用户担心账号安全。
2、本人挂失尾号7785信用卡时并未收到扣款的任何提示。
3、作废的尾号7785信用卡号既然是一张无效、作废的信用卡,那么任何有关该卡的交易、信息变更等各种操作都是无效操作才对,那哪来的收费一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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