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2月份,在工行存的定期两年,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跟我讲,存款送民生保险,不会有任何风险,也不会影响我的利息,就是一份意外保险!我当时听员工讲的很好,就稀里糊涂的签了,现在两年到了,我要把钱取出来了。银行居然跟我讲,保险还没到期,可是当时工作人员明明跟我讲的是两年,怎么会突然变成了五年,我到现在也没明白。后来工作人员又说了,你要是取得话也可以,可能会有一点点损失,我问具体是多少,他也不说!今年4月18号我收到民生银行的打款信息,发现存了定期的两年利息整整少了一万元!这跟银行当时的从业人员所说完全两样,从头到尾压根没提过会有什么损失,就是为了卖保险拿提成,这已经形成了消费欺诈!我后来有致电过工行工作人员,说是会帮我处理,没几天我就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他们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比较忙,就忘记跟我解释保险的环节了,但是会给予我一定的补偿,所谓补偿就是两根银条,我觉得很不合理当即拒绝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银行承认自己内部的疏漏,承认他们的过失,如果知道这个保险不合理,又为什么要卖给我们老百姓呢,太过分了!!
我希望我的投诉你们能够帮我处理,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挣点钱,把钱放在银行里为了什么呀,不就是能长点利息吗,现在利息都没了,那把钱存在银行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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