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历简述:2009年8月底,经招行济南分行槐荫支行的理财经理张女士忽悠及推荐,拿出6万元血汗钱,购买了张女士承诺年收益达15%以上的金葵花8113基金,当时未告知任何风险,也未进行任何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同时还交了1.5%的佣金,共支出6.09万元。
到期欲赎回被再次忽悠:2010年产品8月底产品到期,可不花任何佣金即可赎回,可我一查,发现资产严重缩水,6万元仅剩下3万多元。随后,我与招行交涉,理财经理再次告诉我,继续将钱留下,他们今后将精心理财、为顾客降低损失,于是我未赎回。
投诉经历简述:2012年5月,我再次查看该资产,发现招行理财无任何成效,卡上显示资产价值仍为3万多元。于是我打电话向招行投诉,可他们从招行总部踢球到济南分行、再到济南槐荫支行,招行接受投诉的员工都一致认为招行存在以下问题:
推荐顾客购买基金时夸大收益,未告诉顾客风险,更未对顾客进行风险承受力的测评,推荐顾客购买时违规。
招行是美其名曰的专业理财机构,但其专业能力在此基金理财上未得到任何体现,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为顾客创造价值能力很低,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应该承担责任。
从未公布8113基金的理财规划、理财年报、亏损原因及扭亏为盈的措施,也未向顾客提供,顾客毫无知情,是对顾客权益的严重侵害。
2013年3月15日该产品资产净值:37665.36元,顾客本金加佣金共亏损:2.32万元。
赔偿要求:本金加利息共计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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