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1年,因刚结婚可能会出国旅游,华安保险通过电话营销。办理了人生意外保险。在我原是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扣费。现在是平安银行,现在有每月的保险扣费。本人在2011年7月因意外伤住院3个月后休息了3个月,于2012年4月向华安保险提出理赔。华安保险要求提供住院记录和发票,本人用了3个月华安保险提供了原件。认为华安保险会按保险合同给予理赔。但华安保险开始强硬要求我提供我在2011年一次交通事故的法院判定书,因法院判定书在合同未有任何记录要求提供。但华安保险上海分公司经理很强硬的表示,自己有律师能力,不怕我去投诉,我是个普通工人当然斗不过保险公司。现在正在为个法院判决书去拿到原件给保险公司。本人想可能保险公司会出行的难题要我去做。最后会说因时效已过不予理赔。本人讨个公道,保险公司就这样厉害吗,我在生病时保险公司未有一个人来慰问,也没有任何电话联系。到理赔时就能这样霸道。保险公司已扣了我两年多时间保险费了。这样保险公司现在还在扣保险费。他们能这样强硬对待客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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