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2009年我父亲去沙坪坝高滩岩邮政蓄所存钱,被邮蓄里面人员进行营销,购置银行理财产品国寿鸿富两全保险(保单合同号2009-660183-415-01511566-2),银行里人员说该产品两年在原基础上再增长一倍,听到如此高的收益,我父亲即购置了17000元,因父亲前年支逝,母亲一直未将该单子拿出来看,才发现是一张银行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国寿鸿富产品,该单子被保险为我:1、被保险人未签名,2、被保险身份证复印签,3、投保单上仅落下生日,无身份证号,且生日也是错误的(单子为1972.02.15,正确生日为:1973.02.15),投诉:
一、沙坪坝高滩岩邮政蓄所欺骗存户,夸大收益,隐瞞实为保险产品事实,欺骗客户
二、拿着保单后打电话给95599后,中国人寿沙坪坪支公司回复该单子可以更改被保险人号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变更可以变更??
三、到中国人寿沙坪坪支公司后,处理人员同样说进行更改身份证号,听到我说要投诉保监局依然说投诉了仍然到他们这儿处理,态度十分平淡,无所谓态度。不顾客户心情
要求:退返本金,并按银行年定期存款3.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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