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驾驶黄色雪弗兰车,2012年12月底与一辆蓝色福特轿车苏NG6765相擦事故,互相都有损伤。后来经过交警中队定责为主次责,双方互相赔偿。事故鉴定书及维修发票都已交人保公司,且工作人员称我的维修金额1830元报销没有任何问题,但为什么拖到现在对方人保公司就是迟迟赔付不到位。原因就是:对方车辆只是自己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为1300多,但是没有任何通知我们保险公司人员定损,就把车辆修好并开具发票,导致最后我方大地保险只赔偿1000元,协调无果后我方车辆的维修费1830元由于这个问题就一直不到位。现在对方人保工作人员称他定损金额只做参考,不是最后定损金额。但是对方车主称维修时候人保定损后就电话联系让她后期直接到4S店找某位师傅维修,无任何人员告知人保定损只做参考不做最后赔偿。电话联系人保服务电话咨询客服说人员称责任在车主郭琴没有通知我方保险公司定损。我认为是人保工作人员失误,并称应该车主自己联系我方保险公司,又说车主修车太急让他没时间去4S店和通知我方保险公司。最终这一切都与我不关不该让我利益受损,我希望他们公司应该尽快把金额赔偿到位。请给与帮扶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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