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业务员李敏的推荐下购买了两份华夏人寿同贺两全保险(分红型),分别价值三万元和六万元,买之前对我说保险的分红收益比银行高。签订合同时发现保险期分别为六年和十年,于是向李敏说明保险时间太长,不想投那么长时间。但李敏表示这个合同期十年是指十年内有分红,十年后没有分红的意思,在保险期内可以提取,我信以为真购买了。
2012年拿两万元保险单取款时,华夏人寿方面却说合同未到保险期,这时候取款造成违约,不仅没有收益还要缴纳违约金!我再次找到李敏,他说这只是个流程,钱可以提,不足的部分他给补上,并给我算了算说能取到约31300元。我再次信以为真将保险取了出来,3万元保险华夏人寿公司只给了29400元,不但没有利息连本金都没拿回。我再次找到李敏要求补足本金并拿回分红时,他给写了张保证书,说钱会打倒我的存折上。再后来钱迟迟未到,再找李敏时已经找不到人了。
在此次交易中,业务员李敏故意歪曲解释合同条款,使我误解合同保险期的含义,签订了两份违背我交易意愿的保险单,直接导致取款时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在我造成经济损失后业务员李敏的潜逃已经说明,这已经造成一种欺诈行为!并且事后我还发现,不仅仅只有一个李敏这样的业务员,还有不少保险客户和我有相同的遭遇。
为此我要对华夏人寿保险公司进行投诉,他们的业务员对我进行欺诈,直接导致我的经济损失,我要求华夏人寿对此事进行解释,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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