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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生命人寿联合建设银行误导诱骗储户投保生命红上红F款

长沙生命人寿联合建设银行误导诱骗储户投保生命红上红F款 2011年11月8日我在长沙远大路建设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被生命人寿保险业务员误导购买了两万元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2012年年底接到生命人寿催款电话后发现诸多诈骗元素特于元月上旬去长沙生命人寿总部投诉处理无果。 现将生命人寿相关违规行为陈述如下: 一、 生命人寿业务员穿着和银行工作人员一摸一样的衣服,一直未亮明自己真实身份,利用储户对银行的信任骗取储户钱财。一直强调跟储户推荐的是高利息的定期理财产品。 二、 生命保险业务员未讲述过保险现金价值这个概念,未讲明提前退保将有重大损失,本金需要60年以后才能取出来(如第一年退保本金只能退回一半,第五年退保只能退回本金80%,第十年加分红一起勉强退回本金)。业务员当时反复强调这是份高利息的投资理财定期产品(其实是保险),五年期满后可以连本带息将所有资金取出。 三、 业务员告知合同年利率9%,每年缴付保险额的9%为保障收益,此外还有不确定的分红。而事实上9%是每两年给付一次,并且仅给予第一年缴付的保险额给付,我每年交两万的保费,缴满5年10万元,但收益仅是每两年获取一次两万元的9%。利息看似很高,但因业务员隐瞒了所谓的现金价值,十年都取不回本金! 四、 2013年元月上旬去长沙生命人寿总部查询时发现当时的合同扫描件除了名字是我签的,其他的相关内容都是业务员事后补上去的。这严重触犯了储户的知情权,属于诈骗行为。 五、 2013年元月上旬在长沙生命人寿总部进行权益咨询时办公室的五个人全部支支吾吾回答计算不出来,只要求精确到十万位也无人回答。最后勉勉强强有个女士拿了本“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的册子给我看了一下,可还是不肯帮我算。(2011年存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把这本册子拿出来,到了2013年1月8日我才第一次看到了这本保险手册),根本无视储户知情权,藐视国家法律。 六、 因合同存在欺骗因素,本人一直未敢续交合同费用。但2013年1月9日收到一条建设银行的短信,自己的银行账户被生命这个无良的保险公司私扣了两万(这是我同学1月8日转账借给我买房和养小孩的钱),真是无耻啊!强烈谴责这种未经客户同意私扣客户银行卡资金的行为,生命人寿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在抢劫客户的钱! 在此,我郑重请求:本投诉书中所提保险合同无效,要求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及利息。 本人诉求: 1.无条件退保并退还4万元本金。 2.支付2011年11月08日至退还本金日期间的相关利息费用。 3.立即停止这种违法欺诈行为,以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根据以上投诉事实,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我认为生命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各国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关
投诉目标: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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