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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财险在车辆出险后3个月后无理由拖延赔付

2012年4月25日,车号琼abd093,被保险人;江晓松。在海南省西线高速公路澄迈县路段发生翻车事故。中保财险派工作人员接手处理。到2012年7月26日发投诉信,中保财险即不赔款也不回复。现有7点投诉 疑点1;从案发开始调查(2012年4月25日)直至至今(2012年7月26日)未理赔 疑点2:中保财险现场勘察人员未把现场取证照片拍照完毕 疑点3:为何一场正常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保财险公司需调查三个月之久 疑点4:中保财险调查报告为何要几次更改,在调查未结束前为何要与被保险人协商按照百分之七十赔付 疑点5:中何财险调查人员在与被保险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无合理拒赔证据的情况下(中保财险专家已做痕迹鉴定),为何还要出据建议拒赔的调查报告 疑点6:事故发生报保后,为何有人找到被保险人提出帮此车辆处理本次事故及车辆维修并告知本次事故仅限他能处理,否则无法处理 疑点7:2012年6月25日被保险人已向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提交本次事故的所有理赔材料,中保财险接单后并出据受理单,但截止目前(7月26日)中保财险公司未予以理赔也未给出合理的拒赔理由。(按保险法规定,如有拒赔必须在交单后三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至被告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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