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的中信银行信用卡还款日期是本月7日,应还15041元人民币,由于本人忘记及时还款,今天10日当打95558电话问及时,对方服务人员告知除收滞纳金外,还需收利息,当然这部分钱是落到下一个账单周期里。本人认为这样是合理的。但当问及缴纳的数字时,吃惊不小,滞纳金没问题,可是其收利息却是从划卡消费日期开始计算到实际还款日,也就是要多交大概30天的利息,本人认为这样的收取利息方式严重不合理,是属霸王条款,即使写入所谓条款里。请调查核实并请及时回复,谢谢!还有就是银行方面是否能在客户在未能及时还款时,能再一次给予催缴短信或电话提醒,而非恶意默默等着卡用户越晚还越好,以便能吃更多利息!
投诉主题:中信银行信用卡未及时还款,其收取利息从划卡日计算
投诉日期:2012-04-10 投诉地区:辽宁省 投诉人: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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