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中国人寿保险员向我推销“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当时听说这个保险非常好,每年都有分红,分红利润非常高,而且只需交5年;5年后,如果需要,我可以随时取回我所有保费,于是我就答应了。几日后,保险员拿来保险合同叫我签字,所以我就完全按照指示签字了。
但是,除了固定年金645元之外,真正的分红少的可怜,上一年的分红经常要到第二年的年尾才能发放,而且分红少得可怜。近日,我知道我的保险已经满5年,便决定退了这份保险。却被告知如果现在退保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钱,而当时营销员说交满5年保费后,我可以随时取回我所有保费。而事实是此份保险年期是47年。两者严重不符!他只向我推荐保险只要交5年,而分红却如何之好!
大家可以想想,如果当时业务员明确告诉我们本金到75岁才可以取,我当时买保险才28岁,28岁到75岁中间47年的时间,谁会愿意几万块钱一辈子存在保险公司。
现在通过网上,也看到好多关于美满一生业务员误导的投诉,中国人寿这么大的保险公司,却用欺诈的手法销售保险。
鉴于以上事实,所以我认为此份合同应该核保不通过,进而认为此保险合同无效。在此我正式申请解除此份保险合同,暂且不计我的个人利息损失,只申请退还我已交的全部保费,我相信,像我们这样被中国人寿误导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希望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起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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