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单位:哈尔滨市金鑫隆源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隆源)
被举报人:
略
案发地:哈尔滨市长青大厦22层2204-2206室
举报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被举报公司及以上三个被举报人,采用欺骗手段,假冒上海黄金交易所名义 ,谎称“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所设在香港的办事机构。以假称能绝对资金安全下保本理财,诱骗客户开户入金,故意欺瞒客户,在客户完全不知情中,采用虚假平台,恶意侵吞当事人炒黄金期货款合计人民币二十四万元整!
一.我被騙經過:
1. 诱谝开户入金极力要代操盘 哈尔滨市金鑫龙源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隆源)及 陆祖隆,方维斌,王晶,假冒上海黄金交易所名义,谎称“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所设在香港的办事机构。他们竭盡花言巧語,死纏爛打 鼓动誘骗你开户入金!謊稱所做交易是通過金銀業貿易場的電子交易平臺,是在國際市場上成交。絕對保證本金安全,收益頗豐。。。并说总公司有自己强大研發團隊,資訊優先,还有公司高薪聘请的老師作一对一指导,都是在華爾街從事金融投資很多年。可作一对一指导,以此来极力动员交给他们代操作,说若造成亏损,公司会對其客戶進行賠償!再三強調公司的軟體設有自動止損功能,絕對不會出現大的虧塤,從而保障客戶本金安全!
2.诱骗我们入金并代操盘!公司业务经理方维斌谎称公司这个保本理财,是一款最好的无风险高收益项目。要求和我们签订委托操盘协议书,操盘协议中确定了风险责任补偿及利润分成比例,让我们感觉没有后顾之忧,放心的将钱款打到方指定的骗子公司在香港的帐户!由公司工作人员王丹直接办理汇至境外,汇款名义为生活费,许多受害人事实证明,教育培训 邮购 旅游 生活费等等,许多受害人事实证明,钱在以非投资名义(如教育培训 邮购 旅游 生活费等等,)汇出这一刻,钱就己不是客户你的了!
3.根本进不了国际市场做交易!他们欺瞒客户暗地自设黄金交易平台 用假软件 假交易 假帐来来糊弄客户,掩盖他们早己侵吞客户钱财罪行!用此虚假交易推责任给客户,让你以为是没操作好而去自认到霉!这样他们趁客户还在糊涂中逃避罪责逍遥法外!在我们要求方维斌按合同约定返还其应该承担的经济损失时,方维斌在我们约定见面的头一天就已经逃之夭夭,不见踪影。其诈骗目的昭然若揭。
4.所有交易过程都是假的是预设陷阱!在我们要求方维斌按合同约定返还其应该承担的经济损失时,方维斌在我们约定见面的头一天就已经躲起来不见踪影!金鑫隆源就推是他个人行为,这时才知道掉进了他们其预设连环圈套陷阱!他们自已都进不了国际市场做交易!所搞的所有交易过程肯定是假的!什么亏呀 盈呀 都是假的!无论资金大小!钱只要进他银行帐户 就注定让你爆仓!还让你以为是没操作好而自认到霉!他们从头到尾总总行为,是早就预设好的陷阱!就是为了恶意吞噬客户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罪!己造成受骗人损失巨额财产之严重后果!
5.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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