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自己购买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寿险(状元红两全险)。
2012年的3月发现自己的保单上面竟然买的是金泰人生(C款)终身险。这两种保险不是一个性质的,这和业务员当时说的悬殊太大。
事情经过:
2010年的7月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来我家介绍保险业务,当时保险员口头给我说让我买个18年领多少钱20年领完的保险(经这几天咨询业务员了解到这个 保险叫做状元红两全险),并没有给我看保险条款,我同意了这种保险,业务员拿了2张纸(合同的27页-32页)让我签,我签了,每年交1040元的保险费,过了几天业务员拿了本书(人身保险合同)给我,我当时也没注意,反正已经签过合同了,就放在抽屉里了。
2012年3月3日,被保险人生病准备住院,我就把所有入的保险拿出来看,我发现我买的太平保险上面有个200元的保险(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是关于大病保险的,于是我拨通了95500咨询一下被保险人的病情在不在保险范围内,打通之后95500客服人员让我报了一下保单号码,客服详细的把我的保险范围给我讲解了一遍,之后我发现这个保险根本和2010年7月份业务员给我讲解的内容没有一点相同的,当时买的应该是状元红两全险而现在发现竟然成了金泰人生(C款)终身险,这和业务员当时说的悬殊太大。
挂了电话之后,我又详细的看了一遍保险合同书,发现里面我签合同日期是2010年7月13日,但是合同封面上的打印日期是2010年7月15日,我又打95500咨询了一下,在我签合同时候这个保险条款是没有的,是我签完合同后又添加上去的,之后我又咨询了业务员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其它员工,他们都说这是太平洋公司的流程,我在签合同之前所了解的保险条款及保险内容需业务员口头讲解,我签完合同之后才能看到真正的保险条款。
就是说,我签合同之前所了解到的保险条款和内容只能通过业务员口述来了解,业务员说啥就是啥,我现在发现我买的保险和业务员当时说的保险不一致,还有就是我签完合同之后太平洋保险公司没有经过我同意在上面私加保险条款及内容,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业务员严重欺骗了投保人,并且隐瞒了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诱导投保人签了合同书,我现在要终止合约需要退回我所交的保险金但不能扣我违约金。
经多次打95500咨询,为什么我签合同的时候不能看保险条款及内容,而等我签过合同后才把保险条款及内容加上去,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员范经理给我解释说,签合同时不能看保险条款及内容只能听业务员口述是国家规定的。
太平洋保险合同编号:210101EL759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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