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购入平安幸福A、个人住院费用、个人住院安心三份保险,年交费共计1404元,第一年在湖北分公司现金交费,后因本人工作调至黄冈市,平安人寿委托黄冈中支收费员徐XX上门收费二年,三年共交现金保费4212元,因信赖公司管理,相信公司品牌,本人还在平安人寿还购买了平安鸿鑫、康乃馨、少儿三年一返的几种险种,但在2011年6月因病住院报案时,公司告知已交三年的平安幸福A、个人住院费用、个人住院安心三份保险已永久性失效了,当时我感觉很惊讶,为什么失效二年多也没人通知我,而且其他险种除了在帐户上按时划款外,也从未有过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或服务,导致我当时住院费用1800元未进行理赔,当时对平安人寿特别失望,就打了95511的投诉热线,湖北分公司有人与我联系,但告知我是我自己未交费,说按时交费是我的义务,无法达成我的诉求,仅同意将平安幸福A退保(估计400元左右)。我本人的其他险种开始也是现金交费,后在公司另一收费人员的要求下进行了转帐,但这三个险种因为公司收费员的离职,没有后续人员跟进,导致永久性失效。我自身工作忙,保险买的多,因为信赖平安公司,有保险意识,只要公司有人提醒,一定会按时交费,(其他险种均已交费至今,缴费品质很好),但因长期无人服务,导致这个结果,希望公司能退交三年的保费及赔偿利息,并改善服务,服务需要“做细而不是做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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