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 美威行购买了JEEP 牧马人一辆就当天10点37在4S店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 的(交强险以及商业险)付费时间是10点30分 保单打印时间是10点19分 生成时间是:10点37分 我于当天下午3点办理完所有购车手续,驾车回家在回家途中5点左右行驶到水黄公路时发生了车祸。当我第二天向保险公司95518电话申请索赔时被告知自己的商业保险在发生事故时并没有生效。当我拿出购买的保单出来看时 发现 交强险保险期间为:2012年1月18日12时起至2013年1月18日12时止 可是商业险保险期间为:2012年1月19日0时起至2013年1月19日24时止 我已经全额缴清了保险费用为什么生效日期会不一样 并且已经购买了保险为什么还不保障呢 "今日起保“为何明日生效” 这难道不是保险公司所谓的霸王条款吗? 希望3.15消费者协会为我以及和我有类似情况的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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