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2日我到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郑鑫支行存钱,过来一个穿银行制服的人过来问我,钱存长期还是短期,是否急用,如果不急用,现在有一种高息理财产品可以考虑。该人员在介绍该产品时说,每年存1万,存5年,每年固定利息1120元,还有不定额的分红。本金和利息到第五年末都可以取出,红利可以每年取,如果不取可以一直存10年,利滚利息滚息钱更多。于是我就购买了该产品。由于是在银行购买心中有对银行的信赖心理存在,并且该人员在介绍时,对该产品的保险性质一语带过,避重就轻的强调分红和高息,在购买后一直到2012年的2月份,我都以为工作人员介绍的,就是该产品的全部信息。期间,2011年7月继续续存1万元。
2012年2月下旬,妻子回家说同事G在农业银行存钱,结果买成了理财保险。同事G说保险公司不停打电话催缴今年的钱,但是上一年的红利却一直没有下来,令同事G对该理财保险产生了怀疑。于是同事G仔细研究了一下合同。发现了许多在购买时,销售人员没有详细说明的内容,是她在购买时对该理财保险的理解与实际情况有很大误差。
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感觉跟我10年的存款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于是我找出了之前的合同看了下,才发现购买的是和妻子同事G一样的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说实话,自己看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没看懂,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以前负责我合同的人询问,他说已不管该业务,并且没有交代接管人员,说自己忙就匆匆挂了电话。打收据上的电话,没有人接。还是询问了妻子同事,才弄清楚。这才知道其中有许多条款与购买时,农行人员介绍不一致的地方:
1、买时农行人员说,本金和利息在第五年都可以取出,如果不取的话,放在里面利滚利钱更多;实际情况是,利息要到第十年才可以取出,第五年取的话不止没有利息,本金还要根据现金价值表折算,5万只能取47140元,红利是否可取现在还不清楚;
2、买时农行人员只说不到5年取要损失一些,但是没有详细说明现金价值表是怎么回事;
3、跟妻子同事的合同对比,我的合同中没有利益条款,只有投保单、保险单、收据;签订之后,农行人员把投保单、保险单、收据都放到了一个中国农业银行的信封里。
2012年3月3日,由于收据上中国人寿吉林区域收展部的电话没有人接,我拨打了95519进行询问,接线人员是55号,跟他询问相关事宜,表达了自己认为在购买时被误导,没有详细了解合同等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解释中国人寿只按合同履行,中国人寿并不负责该产品的销售,因此销售方面的问题与他们没有关系。
在网上查询,发现全国各地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储户到银行存款,但是被穿银行制服的人游说成买保险,很多人在世纪保网www.2100bx.com上投诉并得到解决,但是解决的案例中很少有中国人寿的,不知道是为什么。因此我将该情况反映到315网站,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解决。
如果能按当时农行人员解说的那样,第五年可以取出本金和利息,那么继续存我也能接受;如果与当初承诺不符,希望能够判定合同无效,终止合同,退还全部本金。
如果要买保险,我真的不会去银行买;如果不是说第五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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