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底在招商银行申请了一张招行与南方航空的联名信用卡,在申请过程中,没有工作人员提示可以在信用卡上面的南航明珠卡号可以与手中已经存在的南航明珠卡卡号一致,收到信用卡后,与招行客服联系,回答说有两种办法解决,一是换一张信用卡,另外就是将原来南航卡的号码改为招行的卡的号码,与南航客服了解后,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法,后来多次向南方航空客服打电话,要求将原南航明珠卡号码改为信用卡上面提供的卡号,但是在南方航空根本无法查到招行联名信用卡上面的明珠卡号,也就是说信用卡上面的联名累计里程对于南航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后多次致电招行,招行客服总是说我的信息没有传过去,我们催办,敷衍塞责,到目前为止,信用卡已经使用一年有余,此事还没有办理。2012年春节期间,本人想利用联名卡下的里程累积积分兑换机票,因为无法查询,无奈选择了高价机票,造成一定的损失。也就是说,在办理信用卡时,招行利用种种宣传,优惠等勾引你办卡,之后别说什么优惠,连最基本的积分都不想给。我认为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这么没有信用的公司应该不能发行信用卡!!!如果招行不解决,我想我信用卡消费后是不是也可以不还呢。真诚希望您能解决处理此事,也许,这不是个别现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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