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年12月31日下午约17点下班,本人在福田区南光捷佳大厦地下负二层停车库,准备开车(蓝牌粤BPA338)离开。因位置太小,从停车位转出来时,蹭到边上斜着停靠的一辆三菱越野车(黑牌粤B43473)后尾加装的防撞杠(附图一)。查看了一下,因为只是蹭到,对方的车没有损伤(双管防撞杠的其中一根,管口有刮下我的车漆痕迹,现场给勘察员看过)。于是电话报了保
(图一)
险(约17点20分),又于17点25分左右致电给保险勘察员吕国洪先生,吕先生说至少需要40分钟才能到现场------大约等了20多分钟,地下车库空气太闷了。再者,大厦的车辆入口是从另一座大厦(国际文化大厦)门前分道进来的,容易混淆走错,就上到地面的入口处等保险勘察车。大约18:10左右,勘察车到了,便带着吕先生到现场。
但是,那辆三菱越野车却离开了。吕先生表示只能赔付70%,我不同意,并详细介绍了当时的位置、情况等,也给他看了附图一的照片,还在保险赔付申请上表述了具体情况(附图二)。吕先生说只能回去请示。
第二天(元旦)上午9点40,吕先生发来短信,说领导不同意,只能赔付70%。除非我去找到那辆三菱越野车主,并提供越野车的资料给保险公司,他们才可能赔付全额维修费用。
我认为这样的认定是极其不合理的。
一. 保险勘察车到达现场需要时间,如果为了去引导保险勘察车(南光捷佳大厦车辆出入口不易分辨),而另一辆车因为完全无损又不知情而离开了现场,就完全不顾出险的具体情况,做简单判定是粗暴又不合理。
二. 让我去找越野车主拿资料很不客观。别人的车完全没损伤,一个陌生人突然跑去说碰了车要拿资料,谁会理你?不报你警才怪。 这个工作应该由保险勘察人员去完成,出险人积极配合。简单的要求出险人提供证明,这不等于是首先把出险人置于骗保嫌疑地位,再去自证清白吗?
(图二)
所以,我告诉勘察员吕先生要申诉,他挂断了电话。遗憾的是:这么大的保险公司居然找不到任何申诉电话,网站上也没有申诉的方式和管道!
补充图三、图四:
(图三)
(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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