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左右,非法分子盗用我的身份通过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以我的名义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而后进行刷卡消费并未按时还款,本人一直不知道此事。直到2010年7月14日,本人接到另外一家银行的催款通知,才知道身份被冒用,得知被人冒用身份办卡的还有中国银行的信用卡,便于当日(2010.7.14)主动拨打4006695566联系中国银行告知此事,并主动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要求调查此事并恢复信用记录,客服人员表示我必须先报警,传真报警回执后银行才会进入调查程序。其实,当时另外那家银行并不要求提供报警回执的,并开始了调查,但没有办法,我只好按照中行的要求专程去深圳公安局报警(当时已经调至西安工作)。
2010年9月17日14时,我到深圳桂圆派出所报警,报警回执号09171540,随后我将回执传真给了中行。后来就是漫长的等待......2011年4月20日左右我接到来自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电话(我的办公电话,同事告知的),一个女的,说我欠了银行的款,必须马上还钱,态度很生硬。为了让他们能够尽快解决此事,还我清白,我说我即将买房,无法贷款,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没有学位,要他们尽快恢复我的信用记录。她居然说,你这么着急,这钱又不是很多,你先还上不就可以贷款了吗?我当时很无语,想不到中行请来的律师居然无良到了这种地步!!!后来她又说我也有责任,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资料,因此被人盗用,我说难道我自己不小心丢了一把刀,别人捡到了杀了人,我还要被当成杀人犯吗??后来这个女的连续5天拨打我的办公电话,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
忍无可忍,2011年4月22号,我再次拨打了4006695566,反映了这一情况,中行传真了一份空白《声明书》,我填了“本人从未申请过该张信用卡”后回传了中行,传真号码010-82970056,收件人是“争议组13号”。传了以后中行说会调查此事,问具体时间说不清楚,说我还可以打“0755-25785990、0755-25785154”查询。
后来一直没有音讯,2011年8月25日我再次回到深圳,于上午10:18分再次致电4006695566询问事情进展,一位男士仍然说正在调查,我抱着尽快还我清白的态度,说我现在人在深圳,是事情发生地,如果需要我个人配合深圳中行的我可以配合。他说不用,有什么需要他们联系我。
又过了几个月,仍然没有消息,我的手机仍然按月收到中行的催款短信。2011年12月21日我再次致电4006695566问进展,一位姓秦(音)的19号(女)接电话,说是3-5个工作日回复我。我没有等来电话,2011年12月31日我再次主动致电,一位姓徐(音)的004号(男)接的电话,我要求给我一个最终解决的时间,他说我的案件已经提交深圳分行,深圳分行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做认定,认定做完需要1个月左右协查,协查完了如果我真的没有办理该卡,可以帮我恢复信用记录。刚给姓徐的打完电话,就接到0755-22333634一个姚(音)姓女子的电话,称其是中行深圳分行的,说是刚刚才收到总行调查案件的申请,需要时间调查。我当时,非常生气,这么久了才刚刚收到,以前他们都干什么去了??2012年1月4日,我再次致电0755-22333634询问,一个罗(音)姓男子接电话,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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