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投诉日期:2011-11-20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张女士
您好,我是交通银行信用卡用户,上月因比实际应还款金额少还了4块多钱,本月账单就多收取了我滞纳金十元,利息61.15元。对此我致电了交通银行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009888,工作人员给我的解释是只要不是全额还款就会扣取滞纳金,并收取每天万分之5的利息,那万分之五是本月刷卡金额的万分之五,即每天收取我当月刷卡额7000多元的万分之五,我认为这是十分过分的,就因为我少还了4块多钱,下个月就收我70多块钱的利息和滞纳金,一般人谁会为了四块钱多往信用卡里存100啊!太不合理了!我说要投诉,交通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国家的规定,那意思就是我活该呗。太过分了。据我在网上的查询,目前已经有很多家银行都采取了10元以下欠款默认为全额还款了,另外利息也按照的是所欠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而不是当月金额的万分之五,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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