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质量万里行领导:
本人李顺铎,2009年在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办理了福卡信用卡(卡号为:4062522827929563),使用二年左右,信用记录良好,每次到期还款日前都是全额还款,从来没有违约过,也从来没有取现过。
在2011年6.21下午我电话查询账单时却得知,2011.5.24有1000元取现。我从来没有取现,信用卡卡片也一直在我手中妥善保管,从未丢失,为何会有他人随意就取走现金呢?
我立即向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反映此情况后,客服人员提供了交易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13:53,地点为:西安市南广济街号,具体设备不详,我再次询问,客服承诺会有相关的风险管控部门处理,并会在5日内查出自助设备位置。我又问交易时为何没有短信提示,客服回答说短信下发成功,没有收到短信是我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接着,我立即打110报案,并向西安市公安局南院门派出所报案,但因无法提供具体自助设备位置,派出所只是做了登记。
随后几天里,我没有接到一次光大银行关于告知我自助设备位置的电话,我多次致电信用卡中心,也没有一个人给我做出合理解释,只说让我耐心等待,他们正在处理。我再三要求给我一个答复,起码是一个电话告诉我处理进度,却始终没有。
直至昨天即2011.7.14下午1:33,我收到光大客服95595发来的一条短信,原文是:尊敬的李顺铎先生,您申请查询5月24日金额为1000.00的交易,商户信息为:西安市莲湖路151号,农行尚朴路支行0298721907305 – 24.13.28.10。【光大银行】
接到信息后,我很纳闷!上次说是西安市西安市南广济街号,现在怎么又变成了另外一个地址,而且一条短信出现了两个地址:莲湖路和尚朴路,到底是哪里?而且,地址前后不一致,光大连一个电话给我一个解释都没有,令人愤怒!我只好给光大打电话,询问这个地址具体是哪里?光大客服告诉我,是西安市莲湖路151号,自助设备是农行尚朴路支行的。
我立即打110电话,被转到了青年路派出所,派出所说莲湖路151号不具体,不一定是他们辖区,问详细地址,我说没有,银行提供的只有这一个,派出所说让我再问清楚再给他们联系。
于是我打电话给农行尚朴路支行,询问他们在莲湖路151号的ATM机在哪里?农行尚朴路支行说他们没有外部的ATM机,可能是北大街的。于是我又问北大街农行,北大街说你直接问莲湖路分理处,莲湖路分理处说“莲湖路151号”不知道是哪里,“0298721907305 – 24.13.28.10”不是有效的自助设备编号,让我重新提供正确的ATM编号,是四位的数字和字母才行。
从2011.6.21至今,24天过去了,光大给我的处理就是这样一个结果???
我的投诉意见有以下几条:
一.2011.7.1我收到光大银行信用卡帐单催交短信,欠款1158.85元,2011.7.7是我6月帐单到期还款日,时间只有6天时间,请问:6天时间公安局能否破案?而立案的前提是起码要提供具体自助设备位置,光大银行到现在都没有提供有效的位置。那么帐单未还带来的损失应属那一方负责?
二.关于我的信用卡交易手机短信未提示的情况,我在中国移动营业厅专门查询并打印了5月的短信详单,发现确实没有2011年5月24日13:53的短信。请问:在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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