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交通银行信用卡
投诉日期:2009-11-18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王女士
办卡的时候,没有说什么样的消费可以积分,也没有说不开卡也收年费。收到的信函同样没有涉及这两个方面。
11月9日,办理车辆保险时刷2800多元,一直没有积分,后来致电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他们说让我等会,先查查,然后告诉我,我的那个车辆保险的pos机登记的是政府类的,所以没有积分。笔者问是不是保险公司的都是银行类,回答不一定;笔者又问那么以后怎么判断这种情况,回答问商家。
本人觉得这种解释不通,车辆保险刷卡不是消费吗,同样消费为什么就算到政府类里去了。而且你发的卡,规则你来定,不公平。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是无效,交行的这条规定就是显失公平的格式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另外还有大额消费免费短信提示的问题,原来还需要持卡者自己申请,不是自动的;红色星期五三倍积分也不是默认的,还需要持卡者自己注册,未免太多此一举了吧,根本就没从服务好客户的角度出发。加入世贸组织这么长时间了,高喊提高服务和国际接轨这么长时间了,还是这个水平难道不汗颜!
赞助商链接
消费者评论
已有10消费者评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