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小米电视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2018-09-06 10:59:44    山东省        点击:

1.2018年8月21日,本人通过京东平台购买一台小米电视,型号为小米电视4,共计3699元,京东方面出具了电子发票。

2.9月4日,将电视拆装安装完成后,发现电视上的小米标志异样,仔细检查发现小米标志是坏标,工厂直接给打了个补丁,此电视应为次品。

3.9月4日,联系了京东客服,京东客服帮我联系小米方面工程师上门检测,9月5日小米工程师上门检测拍照后,告“需要上报”,9月6日小米工程师告知“电视为正品,非次品,小米标志那里有膜,撕下即可”,我不能接受。

4.原因如下:若电视小米标志那里因为有膜导致标志看起来异常,作为工程师,上门检测一看便知,不需要上报。

5.我的投诉诉求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 - 2018 中国质量万里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