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购买长虹智能电视,型号3D50C2000i,购买价格5299元,2018年7月17日正常关机,7月18日发现在开机广告页面广告结束后系统一直显示“系统正在启动”而无法进入系统,多次断电重启仍无法解决,遂打电话联系长虹售后,售后于7月19日上门检查后,告知由于我所购电视机一直处于联网状态,电视自带升级程序会根据厂家推送自动升级电视系统,由于我所购电视内存较小,升级后系统自带应用较多,导致电视系统崩溃,需带回售后做刷机处理,因超出质保期限需收费260元。我要投诉:电视机系统无法启动完全是因为长虹电视自带升级系统升级所导致,即使超出质保期限,也应有长虹负责为我免费提供刷机服务,你不能只为获取利益而更新电视系统并定期向消费者推送广告,而因系统更新出现质量问题后就以超出质保期限为由将责任推向消费者,那请问既然超出质保期限贵企业为何还要定期向消费者电视系统推送广告和自动更新电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