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9月份在国美电器购买夏普彩电LCD-52LX,2014年2月28日突然出现屏幕黑屏,伴音正常,拨打4008981818保修,检测人员上门检测说是屏幕损坏,需要更换屏幕,经多次拨打4008981818追踪换屏,终于在2014年3月18日维修人员上门更换整个屏幕。换屏后3天就发现新更换的屏幕下方有2块漏光位置,长约15~20cm。于是再次拨打4008981818电话报修, 等待维修的那几天发现屏幕的光斑逐渐加长而且亮度增大。于是多次追踪厂家进行维修。于是厂家派人于2014年4月7日上门将电视拉走检测。至今多次询问维修情况,总是用正在检测为由答复。夏普的电视的质量太差了,更换的屏幕只是用了几天就出现问题,有理由怀疑厂家本次使用的是有瑕疵的液晶屏作为维修配件。)
本人在2014年4月12日投诉后(投诉编号136790),电视2014年4月14日送回,投诉反馈已解决。实际上该漏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于是再次拨打4008981818要求解决该问题,2014年4月20日派维修人员上门,说是电视不能挂在墙上,要放在桌面上使用才不漏光(第一次听说电视不能挂墙的),于是维修人员将电视机从墙上放下装上底座,放在电视柜上使用,但是问题依然存在。于是该维修人员用手机拍照说是要将照片发回厂里处理。现在感觉该厂商就是在拖延时间,完全没有诚意解决问题,几次都没有解决该漏光问题。现在要求夏普公司更换相同型号全新电视!否则投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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