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0月移居安徽淮南市,在2010年底买房,2011年1月初购买了一款LG彩电和,型号42LD450,挂在客厅,卧室一起买的是一款42寸的TCL电视。因家中没有老人居住,孩子上学,我们上班,所以客厅的电视买回来挂在客厅,三年里开机次数都没有30次。2014年3月初家里来客人开启电视,关机后,到了半夜居然自动开机,自动关机,吓坏了我和孩子,以为家里进了贼。隔了几天我不放心试试开电视,居然打不开了,右下角的电源灯直闪,就是不开机。买回来的电视确实没用过居然就坏了,而且刚过保修期不久,全家都不敢相信。忙拨打维修电话。上门维修人员说需要重新买电源主板,进价就要300元,加上上门费30元,维修费等等要680元。我不明白,国际大品牌的机子,我开机的次数不超过30次,加起来看的时间没有48小时,凭什么要我承担所有费用。我的这种情况不就是等于出厂试机的使用次数和时间嘛!照这样看,如果把我买的这台机子放在包装箱里3年没卖出去,同样也会坏了的吧!维修人员偏说长期不看会潮湿,可是我家在顶楼五楼,哪来的湿气。遥控器里的电池还是出厂袋子里的电池,我在使用时才装入遥控器,不用就一直都是放在袋子里,保护得很仔细,三年了,原厂电池的电量也是可以测出来,绝对没有一点人为因素,因为我还没来得及使用,就莫名其妙地坏了,这就是质量不过关。近期我在网上搜索看到很多LG的顾客买机一年半左右多数会出现和我一样的问题,自动开机和关机,电源灯闪烁不开机。我想是不是因为我的机器没使用所以出现这个问题迟了一年半呀。我考虑到维修人员上门和维修的服务费,是人家的劳动所得,我是一定要付的,于是我向400提出这样的要求:过了保修期我愿意出上门费和维修费,但零件费我不出,因为我还没享受一天的LG电视,完全是电源的质量或者设计有问题,电视机才坏的,没消费怎么能买两次单!于是400转给淮南地方维修站提出我的要求,淮南地方维修站不同意,说400没有免他们的零件费,他们不好给我免。400最后回复我说过了保修期,就应该付零件费。这太令人气愤了,一个国际品牌的电视,我没有完整地享受过一天就坏了,这不是质量问题是什么问题!我可以发誓:电视机买回来确确实实开机不超过30次,加起来看的时间不超过48小时。出厂的遥控器电池可以作证,三年了电池都没动过几次,这是可以查证的。
我投诉LG厂家的42LD450质量有问题,我愿意自己承担上门费30元和维修费260元,但是拒绝付零件钱。因为我还没消费这台电视,我没有使用,零件就坏了,凭什么我要两次付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请315公正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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