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2月22日发现家里购买的夏普60LX920A电视液晶屏幕出现一条绿色淑娴,2月23日报修,当地维修部工程师将电视机装运到当地维修部检查鉴定为屏坏,需要花屏。2月28日有告知目前无屏可换。3月2日因无屏可换售后提出用其他机型做换机处理,并要我补换机差价3300元,几经交涉于3月8日定为补3000元差价换60LX850A机型,但售后维修部又要求我签下不同意修屏要求换机的承诺。作为消费者为了尽快处理好使自己有电视可用,只好签下不同意换屏,补3000元差价给夏普换60LX850A机型的承诺。然而过了3.15后,售后来电说不能换机,只能将机器寄到上海修液晶屏。在与售后沟通时,本人表示只接受更换新屏,夏普却以此为借口说客户拒绝维修,哪有东西坏了客户拒绝维修的道理。一个跨国公司竟然说60寸的液晶屏无货,不会发新屏到当地维修部。上网发现很多用户和我有同样的经历,夏普店大欺客,霸王条约,实在让人不可接受。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希望中国质量万里行网能帮助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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