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为结婚买的电视,之后一年多都在老家生活,新房没怎么住过,电视更是没怎么用过,至今闭路信号还没联上,就是没怎么用过的长虹等离子电视,肯定在三包期内的电视,在正常使用时突然出现屏裂,黑屏,以致不能使用,昨天售后维修人员上门检测,肉眼秒杀得出结论:人为造成,不予三包。同时收取鉴定费40元,用手机拍几张照片然后下结论就叫鉴定的的话,人人都可以,还用得着售后吗?
问明不三包怎么办,现在事实是原来5000多的电视现在应经降到2999了,售后回答是换屏3000元,当我提及现在电视降价时,得到的回答是产品不一样,原来产品好。我不明白长虹,您到底现在卖给消费者的是怎样的次品,以至于抵不上我家旧电视的屏。我也不明白我家的屏是有多高档,可惜还是裂了。
虽然售后一直在说电视屏幕存在放射性裂纹,裂纹中心为受力点,明显是人为所致,不属于自然裂屏,但是长虹,谁会闲着没事吃饱了撑得砸电视啊,我也很好奇,我在厨房,宝宝看着好好的电视为什么突然黑屏了,到底是谁为的?我家唯一对电视感兴趣的就是一岁的宝宝,如果硬要说人为的话,只有一岁宝宝的小手了,难道宝宝一巴掌就把屏拍碎了?屏幕作为电视的主要部件,对外力应该有一定的承受力,如果小手就能拍碎了屏的话,长虹,您的质量,到底过关吗?您的三包,您的三年,到底包的是什么?长虹,您的脆弱,您的消费者知道吗?
真是自己如果碰不到这种事也许真的不知道,网上一搜才知道,长虹,原来您早已名声在外,近几年不断在全国各地频频出现长虹电视机蹊跷裂屏事件,早已并非个案。长虹,恁一直以来,昧着良心抵赖,回避问题本质,把一切的责任推给消费者,以逃脱追偿。而消费者维权面临重重难关,只能忍气吞声,长虹,这是作位明星企业的您应有的姿态吗?
用户自购买商品的同时,就依法享有三包权利,产品出现问题要求厂家行使三包维修义务天经地义,如果厂家认为不在三包维修范围,不应该履行三包维修义务,那么也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法规原则,拿出第三方鉴定的结果来作为依据。而不是自己一纸抵赖,更没有丝毫理由叫消费者去找第三方鉴定。
长虹您应该就屏裂问题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法,是产品质量问题该承认就承认,该召回就召回,才不失光明磊落,才对得起头上那顶500强明星企业的帽子,如果象这样靠蒙混哄骗,愚弄大众 ,不思技术改进,不省视自身问题 ,那迟早也是会被消费者认清,被大家抛弃的。
第一次鼓足勇气,捍卫自己的权利,希望315能够捍卫我们的权利,使商家不再侥幸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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