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购买索尼KLV-46W380A电视机,2014年2月开始液晶屏幕三分之二面积发暗、严重拖尾等现象,2014年2月20日电话联系售后(400 810 9000)维修,维修上门后问询过故障现象,直接看产品型号,就判断是液晶屏故障,因此款产品故障太多. 因已过质保期,需要自费换屏,更换全新屏6500元、二手维修屏2590,上门及维修费另算。经查询,此款产品lcd显示屏存在质量缺陷,sony公司,曾在其官网(http://service.sony.com.cn/TV/Announcments/28639.htm)发布公告:我们发现自2007年9月起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BRAVIA液晶电视机KLV-46X300A/KLV-46W380A中,有可能存在因使用环境的影响而较早出现LCD面板故障。因此,针对下列对象产品的LCD面板,我们将按如下内容延长其免费保修期至2012年10月31日。
对此我认为索尼公司明知产品LCD面板有缺陷,只做延保处理,而不做召回处理,这对后出现相同故障的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失. 在此要求索尼公司继续对缺陷产品做免费维修处理!
另外, 我已经在贵网站搜索到两条类似投诉:
http://www.315online.com/tousu/elec/235709.html
http://www.315online.com/tousu/elec/265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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