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格力电器的忠实用户,家住陕西省宝鸡市眉县, 2011年6月11日与陕西省宝鸡市格力代理商(宝鸡金德盛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国亮 18609279158)签订商业合同,购买了2台格力130P商用大型中央空调(合同总报价388000元)。现在两台130格力主机模块全部坏了,接近报废(合同报价:98000元X2台),投诉到格力总部,目前一直未能给予解决。
我投诉的问题具体过程如下:陈国亮于2011年9月10日进场施工安装,于2012年1月27日我方发现宾馆一楼、二楼顶10余个空调末端出风口冻裂报废,后反复给陈国亮打电话,陈派工人更换了末端出风口,延误了工期。2012年3月25日空调管道安装完毕,初步打压试水时出现空调管道严重漏水,致使我宾馆1楼、2楼吊顶严重损坏,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2012年6月25日空调主机架装完毕,我方提出对空调质量工程进行验收,(因我方发现陈国亮在安装过程中未履行合同施工条款,存在偷工减料行为,未给我方安装膨胀水箱、电辅加热器、温度计、压力表、两个模块之间的软连接,以上设备合同报价9496元,其一直未给我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书》,因此我方一直未承认陈国亮对工程已施工完毕,双方一直未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及《竣工验收记录单》,陈国亮也未给我方出具工程《售后保修单》,陈国亮说空调安装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即使验收你也看不懂,空调能用就行了。
由于2012年7月份夏天天气炎热,我方在无奈之下对空调试运行,运行后陈国亮至今共来场3次,每次过来就是要货款,至今未对空调进行过一次系统测试及维保。我方感觉陈国亮对空调整机及安装质量极其不负责任,扣押一部分货款,要求其对空调安装进行系统维护,陈始终未给维保及维修。 2013年5月20日空调运行中再次出现漏水问题,导致我宾馆5、6、7楼数个房顶吊顶损坏,多次给陈国亮打电话要求来处理,陈每次都以工作忙为由,就是不到场。只是说现在还欠你一次整机维保,等2014年进行维保时一块处理。
2013年6月13日陈国亮强烈要求我方付清最后1万元质保金,因我方认为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当天拒绝付清。陈国亮恼羞成怒,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翻越栏杆把空调主机锁住,致使我方空调停运3天,导致宾馆运营受到严重影响。2013年6月16日我方迫于无奈付清空调质保金,强烈要求陈国亮开具发票及填写《产品保修单》,陈以种种理由未给发票、未填《产品保修单》。
2013年11月20日我方1台水泵电机烧坏,给陈打电话要求来维修,陈说电机坏了事情太小不来维修,让我方使用备用电机水泵。2013年12月25日,第二台水泵电机也坏了,致使空调停用。我方打电话强烈要求其过来维修,陈说其工人太忙,让我方自己把电机卸下去维修。2013年12月27日两台泵电机修好后,我方要求陈国亮到现场安装并处理,陈说其在宁夏银川出差,来不了。后在我方再三请求下给了一个维修工的电话,说这个人是其下面的维修人员,很专业,有啥事打电话问他就行。我方打通此维修工电话,要求其到现场维修,对方说自己很忙,也不能到现场。经数次电话相求,并用专车去接,维修工才来。结果当晚修了半夜,2013年12月28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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