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格力电器的忠实用户。家住陕西宝鸡。从2013年12月28日陕西宝鸡格力经销商金德盛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国亮1860927**** )手下的工人过来维修后,目前我家的两台大型格力商用130p中央空调主机模块一直停用(合同报价:98000元x2台),宾馆营业受到巨大影响,损失惨重。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8天,目前问题一直没有处理。
2014年1月7日上午9点多格力西安分公司一位姓秦的领导给我打电话沟通了一下,说他们1月6日与陈国亮沟通过。所讲的意思大概是你们格力空调卖给陈国亮的仅仅是空调的主机模块,也承认陈国亮肯定是格力的授权代理商,至于水泵、空调末端、管路、线路及其他附属设备这些都不是格力的,即使我方发现陈未按照合同条款安装诸如膨胀水箱、电辅加热器、温度计、压力表、两个模块之间的软连接,格力也管不了,因为格力卖给陈国亮的只是两个主机模块,还是让我自己与陈国亮沟通解决,只要主机模块没有问题,其他的附属设备一旦出现问题都只是我这个消费者与经销商陈国亮之间的事,格力没有权利参与。秦总还说陈国亮给他们报的主机模块开始使用是2012年5月份,按此推算,主机到2013年11月份已经过了保修期,即使坏了格力公司也不管了。但我最纳闷的是:整个机组及设备工程我方至今都没有进行验收(因我方感觉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陈也不让验收,也没有《竣工验收记录单》,更没有我方的签字确认,单凭陈国亮给西安分公司报个日期、输入电脑表格就确定为保修期开始,恐怕也太没有法律依据、太不尊重事实了吧。说实在话,我对格力西安分公司秦总的这种处理事情的态度实在不敢恭维。
2014年1月11日上午10点多格力西安分公司一位姓秦的领导带了两个人(据他们讲是工程师王工及宝鸡厂家代表李经理),还有几个工人,经过几小时的监测,认为两台主机全部坏了,出了一份报告单:两台主机,三个独立系统的、三台压缩机绕组经监测已损坏,根据以上情况,预计维修费及更换配件如下:压缩机3台,冷凝器3台,壳管换热器2台,四通阀3个,汽液分离器3个,储液罐3个,冷媒、清洁剂、运输及吊装费用,辅材及人工,以上合计报价104640元,说是让我把需要更换的配件买来,他们才能给装。天啊,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我不懂空调,使用时只能严格按照你们的要求来做,而且机子也是经销商陈国亮派的的人过来维修的,维修完机子就成这样了,怎么机子坏了成了我的责任了?让我无缘无故再花10万元,天理何在?由于我未答应他们的要求,这几天机子一直坏在那里,再无人问津,打格力总部投诉电话0756-8617555,每次都说他们问问西安分公司,至今没有其他任何回复。
但我最想问的问题是:我现在手上只有一份合同,我在合同的条款里清晰地看到:(工程质量与验收: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应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保修内容、范围及时间:整个空调系统(指系统设备、材料及所有零部件)保修十八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2012年6月陈国亮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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