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458688392670814 2013年11月在淘宝的恒丰液晶1网购的一台3488元的55吋3D电视机,卖家说是索尼的,在网上付504元订金,然后货到付款2984元,我认为通过淘宝的商品应该没有问题,于是我就按卖家说的上单订货了,卖家也不提醒我货不能到当地,过了一周货物只到距离收货地址近200公里的平果县,我就要求卖家补偿运费,卖家答复补100元,11月25日就到平果县去提货,德邦物流公司要求付款才能提货,就当场付了2984元货款,到家打开电视机后,发现没有品牌,也没有发票,开机后只用了10分钟就不显示了。我认为是假冒伪劣产品,按淘宝规则在规定时限内退货,于是我就联系卖家退货退款,卖家也同意了,在11月27日通过韵达快运寄往卖家给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卖家确认收到电视机后,淘宝通过支付宝退了504元的订金,但2984元的货到付款部分没有退,后联系卖家也联系不上,通过淘宝举证投诉了,但也没有结果,我要求:
1、淘宝及卖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要退回货款2984元,补偿提货运费100元,退货运费220元,共计3304元。
2、淘宝为什么不公平公证为用户做好服务,收了保障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为什么不补偿用户损失?不为买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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