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务员,我用党性保证以下投诉的真实性。我于2013年2月26日在吉林省延吉巿百货大楼购买了长虹数字智能液晶电视A4000一台。10月15日我在仔细擦电视边缘时发现右侧边缘有些起。我及时与长虹客服联系。3个小时左右延边的维修代理便到我家进行了实际检查核实。内边缘金属条有偏离,电视外边缘翘起,屏幕损坏,并鉴定认为是运输途中碰撞照成的。但因时间已经过去了10个月,只给换屏幕和外壳。
我们认为电视外边缘翘起在正面很难发现,只有仔细擦拭时才可以看到,我们发现问题是晚了些。但是厂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该让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维修人员指导下,我们在晚上关灯的情况下重新打开电视发现屏幕有几处露光,问题很严重。如果维修人员安装不好可能会引发更多的问题,2个月保修期过后,出现的问题就要我们消费者自己承担了。所以我们要求更换一台新电视。但是2天来我向长虹全国统一客服打了多次电视,他们总是推诿,推给当地维修人员。当地维修人员说不出更多的理由,只是说时间长了,我们只能维修,没有更换的权利。
我们认为
1、电视损坏是厂商运输中造成的,问题严重,不能只是维修来解决问题。
2、电视不仅仅是边缘有问题,屏幕也有问题,几处露光,损坏严重,简单的维修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3、还有2个月保修期,如果因为碰撞今后再出现问题怎么解决,所以我们强烈要求更换新电视。
4、目前,全国电视厂家很多,顾客的选择很多,看的是质量,更看中的是信誉,那就是售后服务。之所以选择了长虹就是对国货的支持,就是对长虹的信任。希望帮助与长虹集团协商,更换新电视,给我们满意的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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