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乐视电视不发货,无视消费者权益 | |
投诉目标:乐视网 | 投 诉 人:王先生 |
投诉时间:2013-11-19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10203 |
1)本人于2013年10月22号在乐视官网活动看到出售电视s50,价格很实惠,因此在22号下单订购一台s50,并于当天付款完毕. 2)根据乐视单方面解释,由于乐视自身系统的问题,造成超卖2.1万台、预购8000台总计3.9万台,于是乐视网私自更改发货时间,把我的订单改为4周后发货5周内发完。 3)直到今天2013年11月19号,乐视单方面承诺的4周后发货时间已经到了,但是订单还是处于未发货状态,联系客服都是拖时间,没有一个能够给出具体时间和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第8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三章第19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以上已经严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同时要求乐视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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