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公司)购买乐视超级电视S50时遭到消费欺诈。事情详情如下: 乐视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新浪微博宣传10月22日12点可网络Q抢购其S50超级电视,鼓吹承诺现货,并保证在一周内发货,距离10月22日已经过去23日,至今订单仍然显示未发货。其为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现货”。 本人于10月22日12:07分成功抢购交易订购到 1台乐视S50电视,单价3489元,合计3489元,且货款已于10月22日支付给乐视公司。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与乐视公司达成购买合同,但时至今日,乐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订单显示还未发货,亦无短信物流单号。 乐视公司空手套白狼,隐瞒库存不足或无现货的事实,造成大量消费者不知情而购买其乐视S50超级电视,收了消费者的货款再生产,这一卑劣行为,胆大妄为,令人发指,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还有待相关部门确定。 现特此投诉乐视公司,要求公司明确告知目前状况,还消费者知情权,并要求赔偿我双倍货款,即6978元。 乐视在销售前承诺按交易顺序发货,根据论坛反馈情况完全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来兑现,另外根据网友发帖反馈的信息发现乐视私自改动发货承诺从最初的一周内发货改为一周内发货四周内完成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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