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22日在乐视网抢购了1台S50 3D电视,在22号12点零2分51秒下单成功,符合乐视网宣称的9分19秒订单量达到系统设定上限之前, 在22号12点22分付款成功,符合乐视网要求的24小时内支付完成。订单编号: 1310020369160 订单生成后显示(您的订单我们会在自2013年10月23日起,1周内发货完毕 )抢购页面明确写明抢购成功的订单在24小时内支付有效, 并且明确承诺24小时支付成功的在一周之内发货。 (以上内容按照合同法为购买合同的协议内容之一) 按照购买合同暨协议,乐视网应该在10月29号12点22分之前发货。但是截至11月1日(北京时间11月1日晚上9点50分钟),订单状态还在(订单已发往库房),已经比承诺的最晚发货时间过去了八十多个小时,打电话到乐视客服热线后给的回答是要耐心等待,无法告知发货日期。目前仍然没有任何结果。 诉求内容1、立即发货 2、违约赔偿 3、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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