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0月22号中午参与乐视网举行的超级电视S50抢购活动,并于2013-10-22 12:01:04获得购买一台3D的资格,并于2013-10-22 12:48:38通过支付宝付款成功,并承若1周内发货。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却在2013年10月23日上午在未经广大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以22日抢购活动超卖两万多台为理由,单方面私自将超级电视S50的发货时间更改为一周后发货,四周内发货完毕。本人于22日13前就已将人民币3489元通过支付宝即使到账业务付予该公司,而且该公司也已经接受款项,交易已经达成。今天已经是2013年11月1日,我的订单到现在还没有发货,拨打客服电话,他们说我的属于一周后发货的,不再抢购10000台之内。乐视网站已经方面毁约的嫌疑。 且该抢购活动存在质疑,第一,是否有一万台电视现货参与本次抢购活动;第二,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有多次抢购活动举办经验,为何会发生超卖这种低级失误?第三,一万台现货是以什么标准判断发货给消费者;第四,超卖两万台,一天集资一亿左右资金,超卖用户退款难,需要等待十五个工作日,以网站技术故障为由,集资如此庞大的金额,令人怀疑该公司真正用意。 希望乐视速度发货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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