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月22日在苏宁电器忠县店购买一台三星液晶彩电,10月9日,这台电视无缘无故不能打开,第二天维修人员上门检查确认主板已坏,需要更换主板。本人认为,一台品牌电视在收看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主板就不明不白损坏,明摆着是产品质量出了问题,要求商家换货,并投诉到忠县工商局消保科。商家称,消费者如果认为质量有问题,可以将主板交由相关部门检测,但费用必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经过本人多方打听,光检测费就需要数千元,相当于重新购买一台电视机,自己根本无力承担。后经忠县工商局消保科电话协调,本人无奈之下,只得同意免费更换主板。10月18日,维修人员上门更换了主板,但电视画面较以前明显变差,图像模糊。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10月25日,这台电视机又无法开机,26日维修人员确认,这个更换还不到1周的主板又已损坏。本人本为,主板作为电视机的核心部件,相当于人的心肺肝脏等重要脏器,可在收看还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竟然接二连三被损坏,这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性能故障,显然是“Y货”。这足以证明,这台电视机要么是残次产品,要么就是不合格产品,要么就是维修过后的产品当成新产品卖给了消费者,已经不能正常使用。说白了,这台电视机不是“水货”,就是“豆腐渣”,厂家和商家生产、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已严重欺骗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强烈要求退货,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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