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3年10月22日在乐视商城(以下简称“乐视”抢购了一台LETV S50 2D 电视,由于乐视自身系统问题,导致付款成功后一直处于未审核状态(并于2013年10月23日收到乐视发来的短信说明订单已取消)。后经沟通订单状态变为付款成功,却一直处于审核状态。按照乐视官网事先承诺,其应于收到货款后按抢购顺序在24小时内配送。经核实大量后付款用户皆以发货,而我的订单一直处于审核状态。 乐视单方面将本来约定的24小时内发货延长至一周至四周的发货周期并且没有按照承诺采取先下单先发货的原则违背了我国合同法中对于合同订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要求。现要求乐视更正违法行为,尊重买卖双方自订单生效时所应该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尽快履行合同内容。
订单编号:1310019433627 状态:付款成功
2013-10-22 12:00:25 提交订单
2013-10-22 12:04:43 收款完成,等待系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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